丁火总论

正月丁火

正月丁火,甲木当权,乃为母旺,非庚不能劈甲,何以引丁,先庚次壬。

徐乐吾曰:正月丁火,寅宫自有甲木,月令正印主事,非用庚劈甲,不能引丁,此言其配置也。丁火不能离甲,无甲丁无所附丽,不特日元如此,取用亦同。正月寅宫自有甲木,故先庚,然亦不可无水,无水木火太炎,气不中和,故以庚壬财官为用。

或一派甲木,无庚制之,非贫即夭;火只一甲木,多见乙木者,必离乡之客,焉问妻儿?或见甲乙,生庚子时,又主妻早子早,且可采芹。

徐乐吾曰:一派甲木,木盛火塞,必须用才破印,无庚制之,贫夭之象。多见乙木,为枯草引灯,旺气及身而止,无泄无克,必为离乡之人,无妻儿之奉。丁日盾干,惟生庚子、庚戌两时,庚金财星破印,立见子水偏官,故又主妻早子早,偏官不透,儒秀而已,《滴天髓》云:清气还嫌官不起。是也。正月甲木,必须癸水润泽,庚子支藏癸水,木得水润,而有庚金劈甲引丁,故虽甲乙多见而不碍。虽不能取贵,亦有相当成就也。

得壬化木,弱极复生,合此必主大贵。但此化合,反以不见庚破格为妙,有庚不过秀才。

徐乐吾曰:丁壬化木喜逢寅,以得寅月、寅时为妙,合此者必主大贵。见庚金,逆其旺气,破格,仍用财官,儒士而已。正月丁火,不离甲庚,独有化木成格,喜甲忌庚,见庚则不成化格也。

或有庚金及壬癸,得己出干制之,此命不由科甲,亦有异途。

徐乐吾曰:此言化木不成,别取用神也。有庚金则化木破格,壬癸出干,则用财生官杀。以官煞为用,须己土制之。败中有成,亦能显达,惟非正途耳。忌见戊土伤官,若见己土不足以制之,惟食神生财,转为富中取贵,不由正途也。

或一派壬癸,不得寅时,又无庚金,主必穷困。

徐乐吾曰:承上文,正月丁火见壬,值寅月寅时,则成化木,化格以印为用。一派壬癸,不得寅时,化木不成,又不见庚金劈甲,无别种用神可取,必主穷困也。月令为时令之旺气,时为一日之旺气,故化气以月时得气为要。壬合丁化木,癸为化神之印,化神喜生助,故言壬兼言癸也。

或丁年,壬月、丁日、壬时,男主大贵,女则不宜。此格以土为妻,土金为子,但子女艰难。女命合此,刑夫克子,而且淫贱。

徐乐吾曰:化神须看其旺弱。丁年、壬寅月、丁日、壬寅时,化神之旺极矣。旺气及身而止,不免子息艰难。日主旺相,主创建事业,掌握权威。男命以旺相为贵,女命日主旺相,必夺夫权。旧社会非刑夫克子,不能掌握家政,故不宜也,现在时代变迁,当不以此论。土者,化神之财也;金者,化神之官煞也。金为子,恐有误字。化气以生我化神为用,当以金为妻,水为子也。官煞为子,或为子女艰难之徽耳。

或支会火局,无滴水解炎,僧道之命。见甲出略可,总不可无水,水多亦不宜。

徐乐吾曰:正月丁火,衰竭之火,支成火局,炎上失时,不成炎上,必须有水以成既济之功。无水,日主旺极无依,偏枯之象。有甲透干,亦不可无水,特不可太过耳。以庚壬配合取用,见申出干,助其生旺,运行东南,亦可取贵,乃假炎上格也。

总之,丁不离甲,见甲如子遇嫡母,可秋可冬,然亦不可少水,但不宜多。

徐乐吾曰:总结上文,丁为向衰之火,非有生旺之木助之,不能显其用,故丁不离甲。若见乙木,则同为衰竭之气,不能生扶丁火,而成通明之象也。见甲木,则虽生于秋冬,不嫌其弱,丁火昭融,不比丙火之炎烈,然用亦不可无水,但不宜多见耳。水火以既济为美,故丙不离壬,丁火有甲木为依恃,则亦以用壬为贵也。

庚辰 戊寅 丁未 壬寅

庠生,酉运终。

徐乐吾曰:此造丁壬化木,得寅月、寅时,又见辰,化木成象。惜庚金出干破格,化木不成,仍用财官,仅为痒生,不能取贵。木局主仁寿,行运至酉,古稀之年矣。

辛卯 庚寅 丁酉 癸卯

女命,贫贱。

徐乐吾曰:此造女命,财旺生煞,而煞无制,贫贱之命。

甲午 丙寅 丁巳 辛亥

太监。

徐乐吾曰:支成火局,用亥宫壬水,虽贵不巨,巳亥相冲,晚境艰困。

壬戌 壬寅 丁卯 戊申

身弱煞强,凶命。

徐乐吾曰:化木破格,只能用壬水,寅卯印为申宫庚金所破,故身弱,用戊土伤官制煞,克泄交集,乌能无祸。

癸未 甲寅 丁巳 辛丑

徐乐吾曰:齐召南命,康熙四十二年正月十一日丑时。用癸水,财滋弱煞,官拜侍郎。

戊辰 甲寅 丁卯 己酉

徐乐吾曰:林主席森命,同治七年正月十八日酉时。寅卯辰东方一气,甲木出干,印绶太旺,以财损印为用,至庚申辛酉运,贵为元首。或云戊申时,其用相同。

癸未 甲寅 丁亥 己酉

徐乐吾曰:逊清摄政王载沣命,宣统父也,光绪九年正月初五日酉时。木旺用金,而辛金无力,辛运,戊申己酉年摄政,亥运,辛亥年逊国,壬水官星值天乙,父以子贵。

戊子 甲寅 丁卯 甲辰

徐乐吾曰:张英华命,光绪十四年正月十五日辰时。假炎上格,子水为病,运至午,冲去子水,一发如雷,惜荣华不久耳。《滴天髓》云:强众敌寡,此类是也。

二月丁火

二月丁火,湿乙伤丁,先庚后甲,非庚不能去乙,非甲不能引丁。

徐乐吾曰:二月丁火,偏印秉令,乙木卉草,引火不燃,木旺火塞,必须用财破印,故云:湿乙伤丁,干宜透庚。柱宜有甲,方成有焰之火,庚去乙,用甲引丁,乃言其配合。庚甲两透,庚甲并用以取贵,须不相克害。

庚甲两透,科甲有准;庚透甲藏,贡监生员,甲透庚藏,异路功名。有庚无甲者,清雅能士,有甲无庚者,常人也。

徐乐吾曰:次述用庚、用甲之意。二月木气旺极之时,气虽竭而未衰,偏印太旺,宜财以损之,如甲庚不全,宁可无甲,不可无庚也。印旺煞高者,二月乙木秉令,月令正印当旺,甲庚并透,更见七煞出干,正是身强煞浅,假煞为权,财官印三奇成格,必主大贵。

或庚乙俱透,庚必输情于乙,未免贪合,运行金水之乡,一贫彻骨。或庚透乙藏,则不能贪合,庚有害乙之势,乙木不伤丁,反引丁火之焰,即用乙亦无害,运入木火之乡,自然富贵清雅;如不验,风土之薄也。用乙者,水妻木子。

徐乐吾曰:上言甲庚两透,富贵有准,如乙庚并透,必若无甲透乙,乙必输情相合,乙木当旺之时,不能化金,反成贪财坏印之局。财旺身弱,再行财煞之运,势必一寒澈骨。若庚透乙藏,财印不相碍,即不妨以乙为用,运入木火之乡,自然富贵,此释财旺用印之意。盖丁火必须甲木引助,木旺须财损印,木火通明,方能克制庚金。无甲,丁火之力不足,而乙庚有相合之情,故须庚甲并透。若乙藏庚透,即不必有甲,偏印与正印同功,以乙为用,亦无害也。用印者必缘身弱,以印为用,官煞为妻,印为子。

若一派都是乙木,不见一甲,此人富贵不久,因贪致祸,弄巧反拙,且不能承先人之业。有乙无庚,主贫苦无依。

徐乐吾曰:承上文乙亦可用意,乙木阴柔之质,喻为卉木弱草,见火自焚,瞬即消灭,无长明之象。丁火必附于甲木,方为有焰之火,以其可久也。元甲寅贵不久,无庚扫乙,贫苦无依。乙丁气俱衰竭,宜乎有此征象。此释无财五官煞,不能专用印也。

或支成火局,有庚透,反成清贵,和雅显达。二月乙木司权,必须有庚,不见庚者,其懒惰奸诈,常居人下。用庚者,土妻金水。

徐乐吾曰:此释印旺用财之意。支成木局,印绶太旺,必须用财损印,故有庚透为清贵,无庚为常人也。二月木旺之时,若旺极无依,反为贫苦之象。用庚金者,食伤为妻,财为子。

得印旺杀高,大富大贵。或一派癸水,无一戊制,主贫苦无依。或乙少癸多,有戊去制,异途显贵。用土者,火妻土子。

徐乐吾曰:印旺煞高,释煞旺用印也。月令印绶秉令,化煞为权,必大富大贵。次释杀强,用伤官制煞之理。一派癸水,谓煞旺也,二月乙木秉令,月令偏印,丁火不旺不弱,有恃而无恐,故可用戊己制煞,木少水多,不能纳水之气,必须戊土制煞,七煞无制,贫寒之格。见壬合丁化木,同上正月,故仅言癸多而不见壬也。用土制煞,以火为妻,土为子。

总之,二月丁火,乙木司权,不可无庚,有乙无庚,主贫苦无依。

徐乐吾曰:二月丁火,乙木秉令,偏印当旺,以财损印为正用,正印偏印,用法不同,故上文分庚甲、庚乙两节,详释其义也。

戊子 乙卯 丁巳 丁未

用巳中之庚制木,庚运连捷,位至尚书。

徐乐吾曰:此造水木火土,气势纯粹,木盛火塞,宜财损印。巳宫庚金,木不能用,以其为需要真神,虽四柱不见,亦必得之而发。运至庚申、辛酉,补其缺点,五行之气流通,此为特殊之法也。子水为病,戊土制之,如见癸水出干,则非此格矣。巳未夹午,子冲午禄,暗聚三台之贵,位至尚书宜矣。

戊子 乙卯 丁卯 丁未

位至阁老。

徐乐吾曰:此造与上戊子造,同为木盛火塞,喜运行庚申、辛酉而贵,子中癸水为戊所制,成此奇格。丁火春生,印旺用财,大贵之命。且都发于晚年庚申、辛酉运中,观两戊子造,及萨孟两造,及正月林森造,俱可证明。

丁卯 癸卯 丁卯 庚子

鼎甲。

徐乐吾曰:此造庚金财透,惜癸水出干,泄金生木为病,须运行戊己去病,方能上达也。

己未 丁卯 丁卯 乙巳

徐乐吾曰:萨镇冰命,咸丰九年二月廿六日巳时。木盛火塞,取巳宫庚金,老年行西方运,飞黄腾达,位至海军总长,年已六旬矣,寿逾杖国。

己未 丁卯 丁巳 丙午

徐乐吾曰:孟恩远命,咸丰九年二月十六日午时。支聚卯巳年三奇,亦用巳宫庚金,老年行辛酉、庚申运,位至黑龙江都督。

甲戌 丁卯 丁卯 癸卯

徐乐吾曰:朱庆澜命,同治十三年正月廿三日卯时。印旺煞透,惜无金生之,无源之水,气泄于木,所喜甲木出干,灯焰长明耳。煞之气泄,位至省长,以慈善事业终。

癸未 乙卯 丁巳 甲辰

徐乐吾曰:屈映光命,光绪九年二月初六日辰时。癸水七煞,气泄于木,与朱庆澜造如出一辙,好在卯辰巳未夹午禄,暗得三奇,子运冲起午禄,位至省长,以慈善事业终。

甲午 丁卯 丁卯 丁未

徐乐吾曰:光绪二十年二月二十日未时。假炎上格,运行东南,位至警备司令部参谋长,忌西北金水运。

三月丁火

三月丁火,戊土司令,泄弱丁气,先用甲木引丁制土,次看庚金。

徐乐吾曰:三月丁火,谷雨之前,与二月一理共推。谷雨之后,土旺用事,当以甲木破土为先,次用庚金劈甲引丁为佐,且可泄旺土之气也。

庚甲两透,科甲有准,合此不验,风土之薄也。或一藏一透,终非白丁。缺一便是常人。

徐乐吾曰:甲庚并用,月令伤官生财为格,甲木破土引丁为用,无甲,丁不生旺;无庚,局势不灵,故二者不可缺一也。

或支成木局,取庚为先。得庚透,丁癸不透,亦有异路功名。

徐乐吾曰:支成木局,印旺用财,取庚金为先,与二月同看。用财忌见比肩,故忌丁火制庚;忌官煞泄财之气,故又忌癸水泄庚;二者皆破格也,故以不透为美。财星得用,富中取贵,纳粟秦名,故云异途显达。

或支成水局,加以壬透,名煞重身轻,终身有损,不夭折天年,终遭凶死,或得戊己两透,定作廊庙之材,虽风土不及,贡监生员不少。甲出破土,即是常人。

徐乐吾曰:三月乙木,犹有余气,不能从杀。月令辰库,支聚子申,成水局,加以壬水透,则为煞重身轻,水多火灭,必主夭折。日元乙印通根,杀重而有食伤制之,反为廊庙之可。杀重为病,戊己制杀为药,盖丁火阴干不怕弱,且在冠带之位,故可用食伤制煞也,见甲木去其制煞之物,损伤用神,难冀发达。又为平常之人矣。

用甲者,水妻木子,用金者,土妻金子。

徐乐吾曰:以印为用者,官煞为妻,印绶为子;以财为用者,食伤为妻,财为子。三月丁火,不离庚甲为用,土盛用庚用甲皆可,并用尤妙。支成水局者,以戊为用,当以火为妻,土为子。

辛未 壬辰 丁酉 甲辰

孤寡,稍富。

徐乐吾曰:此造有甲无庚,不能取贵。

庚申 庚辰 丁未 辛丑

徐乐吾曰:赵维熙命,咸丰十年闰三月十三日丑时。生在立夏前三日,火土将进,取庚金泄土之气,虽丁火阴干,不畏其弱,究以土重金旺,运行南方为美。

己卯 戊辰 丁卯 戊申

徐乐吾曰:关单命,光绪五年三月二十三日申时。土重晦火,以甲去病为先,用庚金泄土为次,一生当以甲运为最美也。

癸未 丙辰 丁酉 乙巳

徐乐吾曰:郭乾卿命,光绪九年三月十七日巳时。财滋煞为用,丙火出干,得禄于巳,丁火气辅生旺,可用财煞,但用神不真,富而不贵耳。

癸未 丙辰 丁未 戊申

徐乐吾曰:陈公侠命,光绪九年三月廿七日申时。申辰会局,癸水出干,以戊土制煞为用,癸戊皆通根辰库,喜用同宫,位至省主席。

丙戌 壬辰 丁未 壬寅

徐乐吾曰:顾竹轩命,光绪十二年三月十四日寅时。丁壬妒合,又属重官,四柱无金,只能用壬,为孤官无辅。

己丑 戊辰 丁巳 庚戌

徐乐吾曰:罗文乾命,光绪十五年三月十二日戌时。土重晦光,用庚金泄土之气,一生无金运,惜哉。

四月丁火

四月丁火乘旺,虽取甲引丁,必须用庚劈甲,有庚伐甲、方云木火通明;甲多、又取庚为先。

徐乐吾曰:此节似有阙文,词意未达。四月丁火,丙火临官之地,丁仗丙威,炎烈莫当,丁火性虽昭融,亦自旺矣。火势炎上,必取壬水解炎,庚金为佐。无壬用癸,其理与丙火相同也,所谓丙夺丁光是也。但丁火为阴柔之质,喜付木为荣。盖丁火阴柔而临旺地,其气不正,见甲丙则转而为阳,细味下列例证诸造自明,其理有非文字所能达者。无丙则不可甲木引丁,非用甲丙也,有甲丙方能用财官以取贵也。甲多取庚,用财破印,火旺之地,毋劳印生,只须一甲引丁,甲多反为病。用壬庚者,贵显甚多,可知丁火乘旺,与丙火一理共推,略而不谈。无壬用甲之法,为丙火所无,故特提出说明耳。

但四柱忌见癸水。癸水一见,泄庚湿甲,并伤丁火,故以癸为病。

徐乐吾曰:承上文,如甲丙并透,丙夺丁光,必须有壬水出干制丙,官印相生,玉堂清贵。无甲有庚,壬癸出干,财官相生,亦为显贵之客。盖见壬,财官生印,印泄官,而非木火通明之局矣。取甲引丁之局,忌见癸水,湿甲,失引丁之用,并伤丁火也,壬水亦忌。以其泄庚,若非取甲引丁之用,并不忌癸。取贵与否,另看格局配合,未可拘执也。

或癸水藏支,壬水出干制丙,不夺丁光,自是雁塔题名,玉堂清贵。

徐乐吾曰:十干性情,乙木喜藤萝繁甲,丁火忌丙夺丁光,核实言之,乙见甲,论甲不论乙,丁见丙,论丙不论丁,气从生旺也,说法虽异,理则相通,丙火喜壬水为用,壬丙并透,自是极品之贵,详四月丙火。

或有庚无甲,戊透天干,名伤官生财,富发千金,此取戊为用。或四柱多戊,不见甲乙,又不见水,名伤官伤尽,可作出色秀才,清高之人,但不主富,亦不致大贵;多见乙木,定是常人。

徐乐吾曰:四月火土金同居月令,庚戊并透,伤官生财,体用同宫,乃格局之变。戊土晦光,故不贵,庚金长生,格成巨富,四柱多戊,泄丁太过,见甲引丁破戊,必以佩印为用,见水润土生金,必以庚金为用。无甲木壬癸,为伤官伤尽。伤官泄气太重,又晦丁光,故作秀才而不能大贵,燥土不能生金,故不能大富。乙木不能引丁破戊,多见奚益,反有损用之嫌,定是寻常人也。

或四柱多丙,不见三癸,夺了丁光,此人贫穷。或丁年,巳月,丁巳日,丙午时,一丙不夺二丁,即不显达,亦名播四邻。或甲年、巳月、丁日、丙时,名甲引丁光,无福三多之命。故书曰:丁火阴柔一灯烛,太阳相见夺光明。柱中若见甲木透,定许身安福自临。

徐乐吾曰:丙透而无壬癸水制之,则为丙夺丁光,贫苦之命。但一丙不夺二丁,丁火多,丙不能掩其光,即不显达,亦名播四邻也。柱中若见甲木,则仍以甲引丁为用,故云定许身安福自临。丁年,巳月,丁巳日,丙午时,乃炎上格之变,丁火阴干,衰竭之火,无炎上之理,见丙出干,丁火从丙而旺,则炎上矣。炎上格不能无甲木,甲年、己巳月、丁日、丙午时,甲木出干,丁火有所附丽而长明。总之,丁火见甲丙,气转为阳,理同炎上,运行东南富贵,西北困穷,炎上得时得地,自然名傅者邑,五福三多。

甲午 己巳 丁丑 乙巳

词林。

徐乐吾曰:用甲木引丁,木火通明,故有词林之贵,用神虽在丑宫金水,设无甲木,枯木逢春局,即不足取矣。

辛酉 癸巳 丁巳 乙巳

此火长夏天金叠叠格,官御史。

徐乐吾曰:巳酉会局化财,以财滋弱杀为用,故贵。若火长夏天金叠叠,专用财星,乃富而非贵格也,此造癸水伤官,泄财之气,故贵,好在支见三巳,丙火得地,方可用财官也。

庚午 辛巳 丁酉 丙午

徐乐吾曰:李忠毅命,乾隆十五年四月廿五日午时。火长夏天金叠叠。胎元壬申,富而兼贵,官至提督。

乙亥 辛巳 丁丑 壬寅

徐乐吾曰:木永谟命,光绪元年四月十一日寅时。专用官星,加临天乙,位至省长。

丁亥 乙巳 丁酉 甲辰

徐乐吾曰:赵铁桥命,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十日辰时。亥为官贵,甲透壬藏,财生官旺,庚运庚午年遭暗杀,位至招商局督办。支聚三自刑,亥年见辰,又为自缢煞,虽贵非令终命也。

壬辰 乙巳 丁卯 丙午

徐乐吾曰:胡景翼命,光绪十八年五月十日午时。专用官星,得胎元申宫生之,天干乙丙丁,支聚卯巳午,上下三奇,卯辰巳午联珠,总领师旅,位至都督。

癸巳 丁巳 丁卯 丙午

徐乐吾曰:朱家骅命,光绪十九年四月十五日午时。无壬用癸,胎元申宫,官得财生,支聚三奇为贵,位至总长,省主席。

丁酉 乙巳 丁亥 甲辰

徐乐吾曰:周佛海命,光绪廿三年四月廿八日辰时。巳酉会局,取亥宫官贵为用,喜天干甲木引丁,位至部长。

五月丁火

五月丁火,时逢建禄,不得轻用甲木;遇干透隔位之壬,不贪丁合,忠而且孝。

徐乐吾曰:丁火不离甲木,因其本性衰竭也。但生于五月,月令建禄,火旺秉令,若非有水透干,不当轻用甲木。壬水隔位不合,则官星之用显,丁火输情向合,倾向于官,《滴天髓》云:合壬而忠,此之谓也。凡用官者,大都居辅佐之位,任付托之重,忠于职守,此用神之见于性情者也。

或支成火局,干见火出,得庚壬两透者,科甲有准;土透制壬,常人。即壬藏支中,亦非白丁,但要运行西北,方许富贵。或支无壬水,得一癸透,名独杀当权,出人头地,不失恩封。

徐乐吾曰:书云:建禄生提月,财官喜透天,不宜身再旺,惟喜茂财源。盖月令建禄,以壬癸解炎为主要,但四五月水临绝地,加以支成火局,干见火出,炎上之势可畏,必喜见壬癸官煞解炎,乃必然之势也。单见壬水,滴水烘干,必须庚金发水之源,壬庚相生,源源不绝,自然显达。但壬水透干,见丁化合,化气不成,反失其用,此节言合而不化之用也。若壬水在年干,隔位不与日元丁火想合化,则以壬水官星为用,用官,故性情忠厚。即非火局,壬水亦要金生,方无涸辙之虞,一定之理也。若壬癸藏支,亦非白丁,须西北运助之,引出壬官,方许富贵,此言用财官之用功也。无壬而透癸七煞,其理相同,煞弱以财滋为用,煞旺以甲印化煞为用,(见下干支无火局节)惟忌戊土出干制化,则无用耳。所不同者,用煞必领袖之位,独当一面,不失恩封,或云:大贵者用煞不用官,即以此也。

若见寅辰亥卯字,会木生火,平常人物,不过丰衣足食,运好中年可富,但刑克子息,劳而无功。

徐乐吾曰:承上文壬透天干而言。若见印绶泄水之气以生火,失解炎之用,终为平常人物,木火从旺,宜泄火之气。一造:丙子 甲午 丁卯 壬寅,四柱无财,孤官无辅,壬子之水,气泄于木,格局变为从旺,运行戊戌己十五年,土旺泄火大得意,至子运而起不测之灾。《滴天髓》云:强众敌寡,势在去其寡。子壬孤单,反以去之为美也。木多无金,又不能化木,只能取土泄火,乃不得已之用法也。

或丙午年、甲午月、丁未日、丙午时,无水解救,为僧道孤独。或丙午月、丁亥日、丙午时,亥中有壬制丙,不致孤贫。如年支见子,清贵,虽不发科甲,衣衿不少,且名传乡邑。

徐乐吾曰:上造丙夺丁光,格成炎上,运行西北,逆火之性,僧道孤独之命。下造丙午月,必丁壬年也,丁年亥宫壬水得禄,不致孤贫;年支见子,必壬子年也,水旺通根,虽无庚金为辅,亦不致干涸,故衣衿不少,名传都邑。

若干支无火局,有水透干,须用甲木,又要庚劈甲;方作木火通明,主大富贵。或木少火多,焚其木性,不能光透九霄,荣华不久。

徐乐吾曰:若天干无火透出,支下又无火局,天干透水,必须财印为辅,或支成水局,则非用甲木引化不可矣。有壬,甲木不致自焚;有庚,壬水不致干涸;用甲引丁,用庚生壬,水火两停,主大富贵,与四月用甲,一理共推。若木少火多,又无壬癸,木被火焚,丁火须附木以存,无木丁火无所附丽,故主荣华不久也。

或生月居禄,支皆生旺合局,加以火出,丁无炎上之理,不得水解炎,乃身旺无依,孤贫僧道,女必尼寡。即运行北地,反见凶危。

徐乐吾曰:五月丁火建禄,支成南方或火局,若见甲丙,则格成炎上,运宜东南,忌西北。丁火昭融,无丙,性不炎上,又无滴水解炎,乃身旺无依,孤贫之格。必用水解炎,用水者,运宜西北,若见一点水,即不做此论。见戊己,为火炎土燥;若不成格,只能行土运,泄火之气。运行北地,反主凶危,滴水舆薪,反激其焰也。盖三夏丁火,以水解炎为正用也。

用壬者,金水妻子;用甲者,水妻木子。

徐乐吾曰:五月丁火,以用壬癸为正轨,不外乎用官煞、用印两途。用官煞者,以财为妻,官煞为子;壬癸太旺用甲木,乃例外也。用印者,官杀为妻,印为子。

庚午 壬午 丁亥 戊申

此建禄、会禄,化合不成,财官透天,但不宜带合争财,大富寿长,不免刑克。

徐乐吾曰:太岁月建会禄,丁壬合而不化,通根亥禄,济之以申宫长生之水,坐禄之金,宜乎富贵寿考。所惜者戊土出干,官星被伤,故不贵而有刑克也,然用财官而时逢生禄,晚景必佳矣。

辛巳 甲午 丁未 甲辰

此建禄格,位至总兵。

徐乐吾曰:此亦甲引丁光,地支辰巳午未联珠,辰未土泄火气,但丁未火土炎燥,惜无壬水,作假炎上,运多起伏,贵而就武。

癸丑 戊午 丁丑 甲辰

用甲引丁,位至尚书。

徐乐吾曰:此造与上造相同,虽透癸水,被戊合化,不能用。仍用甲引丁,辰丑之土泄秀,戊癸化而清。地支夹寅巳,甲木引丁,假炎上格,运行东方,位至尚书。

丙寅 甲午 丁丑 乙巳

甲透庚得所,富贵极品。

徐乐吾曰:巳丑相合,丑宫金水,庚金暗藏也,亦以甲木引丁为用。运行西北为贵,巳宫庚金长生,巳与丑会,湿土生金,金旺便能生水,故丑宫癸水为可用也。

丙子 甲午 丁酉 癸卯

煞印相生,大贵。名垂青史,用甲木,行巳运,尽节死。

徐乐吾曰:此明代杨椒山继盛命造也。煞印相生,好在癸水得禄于子,更有酉金生之,财滋弱煞,仍偏官也。以甲引化煞为用,己运合甲化土,合印化伤而制煞,尽节而死。地支子午卯酉,合格为四极,名遍四海。参阅《古今名人命鉴》,《命鉴》误以癸煞为用,以戊运合煞为遇难之时,以甲为用,自当在己运尽节也。

丙辰 甲午 丁亥 乙巳

徐乐吾曰:汤寿潜命,咸丰六年六月初二日巳时。甲引丁光,日坐亥宫,有壬制丙,名传郡邑不虚。天干乙丙丁三奇,地支巳午联珠,位至浙江铁路总理,光复初被举都督,旋去职。

丁酉 丙午 丁酉 己酉

徐乐吾曰:江万平命,光绪廿三年五月初九日酉时。火长夏天金叠叠格,更得己土出干,通火金之气,乃富格也。

六月丁火

六月丁火,阴柔退气,但值三伏生寒,丁弱极矣,专取甲木,壬水次之。

徐乐吾曰:丁火本阴柔之质,夏至之后,火气已竭,盛极将衰,为丁火之本质,至六月气势发泄已尽,强弩之末。若生在大暑后,金水进气,为三伏生寒,非用甲木生助,不能向荣。但六月火土炎燥,无水润泽,木气干枯,或反焚木,木无生意故以壬水为佐。

若得甲出天干,支成木局,见亥中之壬,为木神有根,接引丁火,更得庚透,必然科甲。即不见木局,支见壬水,虽不大贵,亦有凌云之气,无庚不妙。

徐乐吾曰:未月见亥,亥宫甲木长生,则亥未会成木局,木即生旺而能引丁火。但无庚金,亥宫壬水之气,尽泄于木,亦不足以取贵。故欲丁火转弱为旺,必须亥未会局;欲壬水官星显其用,必须庚金,必然显贵。盖未月己土当旺,虽不出干,亦必浊壬,不见木局者,谓地支无亥也。无亥而有申子辰等支,藏壬癸水者,亦可以润木之根,虽不贵而志高行远。无甲,丁火泄弱,不能任官;无庚,壬水混浊。无庚不妙者,凡丁火用甲,不能离庚,以庚劈甲引丁,方显甲印之用耳(见上四月丁火节),不能取贵,故侧重于无庚不妙也。

或支成木局,见水透干,则湿木性,不能引丁,必为常人。但有甲透,亦有才能,必有庚透,方无刑伤,若无甲木,假名假利,虽能生财,固执懦夫。

徐乐吾曰:承上文,如壬水出干,则亥未虽会木局,不免湿木无焰,湿土之性,即为平庸之人,必须甲庚两透,甲木引丁,庚金生壬,方有才能名利可言。甲木透干,人必精明干练;若无甲木,名利皆虚。有庚透无刑伤,即上文无庚不妙之意也。倘无甲木,己土浊壬,只能用庚金化己土生壬水官星,用在庚金财星,而身弱不能任,故为固执懦夫也。

或年月日时,皆一派丁未之类,此为纯阴,终无大用。

徐乐吾曰:或丁未年、丁未月、丁未日、丁未时,四柱纯阴,火土偏寻常无用之人,即生大家,亦难成名,亦不能成业,或壬子,丁未,丁巳,丁未,丁多散壬水,亦怯弱无能,妻子主事,年月日时皆丁未,四柱纯洁,土旺泄弱丁火,虽干支一气,不足取也,壬子一造,三丁争合一壬,分散壬水之用,丁以壬为君,壬以丁为妻,巳未夹午禄,火旺水衰,而丁火阴柔,故主妻子主事若得甲出天干,支成木局,见亥中之壬,为木神有根,接引丁火,必然科甲,即不见木局,支见壬水,虽不大贵,亦有凌云之气,无庚不妙。或支成水局,见水透干,则湿木性,不能引丁,必为平常人,有甲透、有才干。有庚透,无刑伤,若无甲木,假名假利。或年月日时,皆一派丁未之类,此为纯阴,终无大用。用甲者、水妻木子。

七月丁火

七月丁火,退气柔弱,端用甲木,金虽乘旺司权,无伤丁之理,仍取庚劈甲,为引火之物,或借丙暖金晒甲,不虑丙夺丁光,凡两丙夹丁者,夏月忌之,余月不忌,但此格少年困苦刑克中年富贵,必要地支见水制丙,方妙。三秋甲庚丙并用,仍分优劣,何也,七月甲丙,申中有庚,八月甲丙庚皆用,七八月或无甲木,乙亦可用,为枯草引灯,郄不离丙晒也,九月端用甲庚,大抵甲一庚,乙不离丙,其理极明,或见甲庚丙皆透,必主科甲,无甲用乙者,富贵皆小,且富而不贵者多。或一重壬水,又多见癸水,必以戊土为制,自然富贵光辉。或一派庚金,名才多身弱,主富屋贫人,妻多主事,或壬多泄庚,丁壬化杀,反成富贵,若庚多无壬,奔流下贱。

八、九月丁火

或八月一派辛金,不见庚金,又无比劫,比弃命从才,富而且贵,虽不科甲,亦有异途,从才者水为妻,不克,有正偏,木为子,不刑。或九月一派戊土,泄丁火之气,不见甲木,为伤官伤尽,非寻常可比,或甲木透出,为文书清贵,秋闱可夺,用甲者,庚不可少,水妻木子。

十月丁火

三冬丁火微寒,端用庚甲,甲乃庚之良友,凡用甲木,庚不可少,无庚无甲,何能引丁,难云木火通明,冬丁有甲,不怕水多金多,可称上格,甲庚两透,科甲分明,见己则否,己多合甲,则为常人。或一丙夺丁,必赖支内水救,若有支金发水之源,官拜乌台有准,金无癸水制丙,无用之徒,或有金无水,贫寒之士,有火无金,又主清高。或时月二壬争合,取戊破之,有戊稍有富贵,无戊常人,设戊藏得所,不失衣衿。或二丙夺丁,得年干有癸,支下带合,金水得所,亦必显达,纳粟奏名,必验。

十一、十二月丁火

或仲冬水多癸旺,金无比印,此作弃命从杀,亦有异途功名,见丁比出干,难合格局,常人,且主骨肉浮云,六亲流水,戊出破癸,颇有兄弟妻儿,此格用戊,火妻土子,用甲,水妻木子。或四柱多丙丁,又用癸制火,用癸者金妻水子。三冬丁火,甲木为尊,庚金佐之,戊癸权宜酌用可也。